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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与米芾论“俗”之比较 鹿芸薇
摘要:“宋四家”中的黄庭坚和米芾在书论中对“俗”的观念都有充分的表述,而从他们的“俗”论中,我们不仅看到了二人的审美趋向、思想背景以及学书方法的异同,也可以从中管窥到宋代书论乃至宋代的思想文化背景都是相容互通的。并且,在精神追求上都和宋人崇尚的晋人风度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本文即从这种互通的关系入手对比黄庭坚和米芾对“俗”的论说异同。 关键词:俗 学养 德行 技法
在“宋四家”中,蔡襄追慕晋唐法度,但其书法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特的面目,故多为继承传统。苏轼是历史上少有的天俊之才,在书法上他似乎并未着力,便成就了鲜明的个性特征,他的“创新”来的“轻松自然”,对真正意义上的继承其实挖掘得不深。而“宋四家”中的黄庭坚和米芾,我们从他们的学书经历和方法来看,都可以归为“苦学派”,应该说,他们二人既深入地继承了古人又富于创新,各自都找到了表达个性的艺术语言。而且,我们可以感觉到黄、米二人的书风取向有着明显的差异性,这背后有着怎样不同的书学观念呢?笔者翻检二人的书论,发现他们都极力反对“俗”,联系二者的思想背景、知识体系、政治际遇及审美趣向,便能发现他们对 “俗”有着各自的阐释,而这其中的异同,恰能印证他们的书学理念的分歧和互通。
一、宋代书论的思想背景及“俗”的语境分析 书法理论滥觞于东汉,发展于魏晋,及至于唐宋才走向成熟,唐宋书论之间的明显差异是:唐注重法度的构建、理性的思考;而宋代书论中更多的把眼光投向胸次、学养与书法的关系,把人的境界与书法的境界直接相联系。这无疑是对唐人“法”的消解与反动。由于“书如其人”的书学思想的普遍被认同,那“雅俗”对立的观念也就顺理成章的广泛运用到书论之中,这也正是承接魏晋时代的人物品藻之风。并且,宋代的书家都对晋人书风的韵致奉为圭臬,故而崇雅而卑俗也是一脉相承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两个时代不同的思想背景,其中差异也使宋代书论中“俗”的意义有了其特定的历史语境。 宋代不同于魏晋间的崇尚玄谈之风,而更多的是文人士大夫把儒家思想奉为正统。只是这时的儒学已是吸收了佛家、道家思想后形成的理学。从思想方法到对待人生和解释世界的方式,宋代的思想都是在儒、释、道三家的互释中构成的,故而,我们在宋代书论中就看到,他们有时崇尚道家的自然,有时又运用禅家的比喻,有时又回到儒家的正脉。其实三教的思想更多的是他们面临不同人生境遇时心灵的支柱或解药,所以,对每个人在各自的思想主线外又有着变动不居的一面。故而,黄庭坚、米芾的书论中对“俗”的理解和阐释一定时在时代背景下,结合了政治观念、生活态度、人生志趣等诸多因素而形成的。
二、黄庭坚对 “俗”的理解 黄山谷论书,深恶痛绝的就是一“俗”字。他曾自述其学书经历:“余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晚得苏才翁、子美书观之,乃得古人笔意。其后又得张长史、僧怀素、高闲墨迹,乃窥书法之妙。”[1]他认为学周越致使自己的书法俗气不脱,那周越书因何而俗呢?他又有过这样的话:“盖美而病韵者王著,劲而病韵者周越,诚皆渠侬胸次之罪,非学者不尽之功也。”(《跋周子发帖》)黄庭坚又把俗的原因归为“胸次之罪”。黄自称见到苏东坡的书法,观之乃得笔意,可见他从苏的文章之气中悟到了书道之妙。黄庭坚曾这样赞叹东坡的书法:“东坡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2]正是这“学问文章之气”才能医得“胸次之罪”。 黄庭坚追求“韵”,认为“韵”是从文章、德行修养而来。他对此作了明确的阐说:“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3]在评王著书时,黄庭坚又说:“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在两则书论中,“胸中有道义”、“不随世碌碌”指的是道德;“广以圣哲之学”和“胸中有书数千卷”指的是学问。他认为笔法的超绝仅作为书法的基础因素,而书法迈向更高层次,即绝俗则非饱学宗儒不能也。甚至黄还认为即使书法在形态上有缺憾,只要不俗,则其书法就是可取的。他说:“近世惟颜鲁公、杨少师特为绝伦,甚妙于用笔,不好处亦妩媚,大抵更无一点一画俗气。”[4]黄庭坚推重颜、杨二人,“不好处亦妩媚”,这就说明字形的完美并不是黄极力追求的,用笔精妙是不俗的必要条件,而更重要的,对于颜鲁公,黄看重的是其忠义凛然的气节;对于杨少师,黄看重的是其率真恣肆的性情,这才是书道不俗的根本。
三、米芾对“俗”的阐释 与黄庭坚把书法美视为书家学识、品德、胸次的表征相异,米芾的书论中却几乎找不到书品与人品相挂钩的表述。他论书基本不涉及人的伦理道德范畴,而是一种纯艺术的眼光。“以人论书”、“人品即书品”的评判标准在米芾这里几乎被悬而不论,这一点他明显相异于黄庭坚。米芾只关注作品形式本身的美丑。他说:“丁道护、欧、虞笔始匀,古法亡矣。柳公权师欧,不及远甚,而为丑怪恶札之祖。自柳世始有俗书。”[5]米氏着意的是笔法,笔画均匀,遗失古法,是导致俗书的根源。不然,以“人”的标准来评判,德为千古典范的柳公权的书法不可能被冠以“俗”。米芾崇尚晋法,并对失却晋人法度的书法不可容忍,视为“俗书”。“开元以来,缘明皇字体肥俗……开元以前古气,无复有矣。”[6]米芾在其书论中,把古法上升到无与伦比的高度,不厌其烦的从技法上加以评述,“颜真卿学褚遂良既成,自以挑剔名家,作用太过,无平淡天成之趣。”[7]他讲究的无平淡天成也是指笔法上“作用太过”而造成的繁复、拘忌而已,仍没有脱离以笔法论书的范畴。 “字要骨格,肉须裹筋,筋须藏肉,秀润生,布置稳,不俗。险不怪,老不枯,润不肥。变态贵形不贵苦,苦生怒,怒生怪;贵形不贵作,作入画,画入俗;皆字病也。”[8]他对字的线条、结构尽力做了剖析,如何达到字本身的完美,表现字自具的那种意趣是他所着力考虑的事情。所以,米芾所追求的“意”是从书法本体出发的,“意”是字本身所具有的,书家只是用最精妙的技法来实现书法形式中的“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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