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创立“飞白书”,蔡邕传笔法更神秘无考。但是这些传说都出现在唐代,说明当时对法度传承有序的认同和需求、对古老书法“典范”的遵循和崇拜是时代的风尚,这与当时对王羲之书法的推崇可互为印证。可以看出,即使在崇王风气最盛的唐代,蔡邕仍然是人们心中的不祧之祖。 另据记载,蔡邕还有一些其他的书法实践活动,如他曾为当时众多名士如周勰、朱穆、杨赐、李膺、杜密等撰写碑文,在社会上影响很大。而且,他写碑文是有选择的,以碑主的气节人品为取舍标准,其中最推重太学首领郭泰的人品气节,认为“吾为碑铭多矣,皆有惭德,唯郭有道无愧色耳。” 可见其治学、论书、写碑、为官都以儒家思想为准绳。 从上可知,作为风云变幻的东汉末期的重要历史人物,蔡邕的诸多书法活动皆开后世之先河,在书法史上大都具有启始意义,并长期为后人传承颂扬,以至于今。
四、“三位一体的”书法理论体系:奠定古代书法理论基石 蔡邕本人是杰出的书法家,据说其书法结体谨严,点画俯仰,;意态百出,有“骨气洞达,爽爽有神” 之誉。他又善于思考和总结前人经验,因此在书法理论上也作出了重大贡献。他的书论著作,流传下来的有《笔赋》、《篆势》、《笔论》、《九势》四篇。其中《笔赋》大部分内容为唐宋类书引用而得以保存,只是略有阙失;《篆势》为卫恒《四体书势》全文引录;《笔论》、《九势》两篇为宋代陈思《书苑菁华》所辑录。 从其流传下来的几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出,它们主要涉及到书法的三方面重大理论问题: 一是书法物象论,主要是关于书法的“本源”问题。物象论这种观点在蔡邕之前就已萌生,特别是探究文字的起源时,多采用文字模拟物象的观点,如许慎《说文解字序》提出“仰则观象于天”、“依类象形”等,崔瑗《草书势》也提出“观其法象”,并用鸟兽之势来比喻草书的动态之美等。但他们多从文字起源分析,或者以物象比喻,并没有把书法和自然事物的形象联系得那么紧密,蔡邕继承了他们的思想,对书法物象论第一次作了比较深入的阐述。他在《篆势》中指出篆书应“要妙入神”,“或象龟文,或比龙鳞”,用一系列生动的自然形象来比喻篆书“法象”、“象形”的美。在《笔论》中提出“为书之道,须入其形”,然后一系列的描述,“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并结论“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他直接把自然物象和书法从形象上和本质上联系起来,自然万物不仅是书法的物象之源,而且从从视觉审美上也是书法取法的对象,自然之“象”也是书法之“象”,甚至都能化而为书法。 蔡邕的书法物象论与中国人重直观、重感悟的自然式哲学思维有关,一直到今天,我们还受这种思想的影响。书法物象论自此成为书法美学的重要命题,进而演变成实践上的“观象以悟书”、“观物以悟道”(如前所述),后世的观夏云、观剑舞、观惊蛇入草等等其实与此一脉相承,所谓“屋漏痕”、“折钗股”、“锥划沙”、“印印泥”等等经典理论也无不源出于此。 二是书法性情论,主要是关于书法的“本质”问题。这种理论揭示了书法是一门抒情性艺术的内在特征,可说是蔡邕最为人称道的部分。他在《笔论》中开宗明义地强调:“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 在这里,从书写者的主体角度他指出了书法的本质,及书法创作与作者情绪之间的重要关系。作书,必须先“散怀抱”,就是驱除心中的杂念,呈现出自然纯净之心,无所挂碍,不滞于物,这样才能“任情恣性”,尽情释放展露自己的真实性情,才会创作出真正的书法作品来。相反,“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这里可以看出他明确反对被外界因素所困,指出书写者如果不能脱离尘俗世事,就无法达到“佳”的创作境界。因此他又说:作书要“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 可见他是多么重视性情、情意对书法的影响。 蔡邕的思想,虽然主要来源于儒家,但在艺术上他接受了道家思想、主要是庄子思想的影响,比如《庄子•人间世》就有“散木”、“散人”的说法。蔡邕首次指出了书法的本质,揭示了书法作为纯艺术所需要的主观心理条件,强调艺术创作的自由心态,在中国艺术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三是书法势力论,主要的关于书法的“美学特征”问题。《九势》主要论述书法的“势”和“力”。“势”,它与汉字的特殊构造有关系。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可以观感的空间艺术,汉字独特的构造方式为形势论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与书法物象论是紧密相连的。书法之势自然就从字形体上表现出来。《九势》先阐述形势的来源:“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 阴阳五行理论是中国自然哲学的核心,自夏商周产生以来,逐渐演化为中国哲学的坚实内核。它主张阴阳二气是天地万物的本原,阴阳相克相生,便产生天地万物。文字肇始于自然事物,自然事物体现了阴阳关系,书写时,阴阳的形势自然也就随文字而体现。因此,书法强调形势就顺理成章。 由阴阳而产生形势,同时涉及到“力”。力是书势的内在支撑。没有力也就无所谓“势”。“力”弱则“势”弱,“力”强则“势”强。内在的“力”和外在的“形”两者共同构筑成书法的“势”。所以《九势》接着指出:“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用“肌肤之丽”来比拟“力在字中”的审美效果,真是恰如其分,我们可以想象(也可以感受到),健康的人的肌肤是光泽而富有弹性的,为什么呢?因为健康的人富有生命的“活力”,因此才使人感到肌肤的美丽。蔡邕以深刻的洞察力,看到了书法审美的根本要求在于“势”,它又通过笔力得以体现,“力”就成了“势”的动因和源泉。“力”的爆发和消退决定了“势”的表现,因此《九势》又指出:“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除最后一句尚存在理解上的争论外,蔡邕对书势的出色阐述使我们对书法的“势力美”有了生动而深刻的了解。这样,我们也就能轻易地理解他所总结出来的笔法“九势”。正因为它归纳了书法艺术的基本规律, “九势”后来又衍生出著名的“永字八法”理论,成为书法史上最为经典的理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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