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傅山书写经验的积累及新问题的提出 傅山在书法创作中积累了诸多宝贵的经验,有着诸精辟的见解,他的许多心得之言多体现在他教导儿孙如何习书的教导之中: 吾极知书法佳境,第始欲如此,而不得不如此者,心手纸笔主客,互有乖左故也。斯于如此,而能如此者,天也;不斯如此,而能如此者,天也。一行有一行之天,一字有一字之天。神至而笔至,天也;笔不至而神至,天也。至与不至,莫非天也,吾复何言,盖难言也。 (《家训》) 认为书法创作要遵循创作的基本规律,解决好各种主客关系,如灵感冲动与平日积习的关系、主观认识与客观规律的关系等。心手乖离和心手相合对书法创作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所以他一再告戒说: 天不可期,天悬空造不得。 书法本身有自己特殊的运作规律,不可能悬空营造。只有在长期的艰苦探索中,熟谙地掌握客观规律,才能不期然而然地进入艺术创造的世界之中。他的这一认识显然包含着对对传统书学经验的深刻认识和概括,既肯定了主观创造的主体因素对书法的主导作用,对传统的强大制约作用也给以充分地重视。 傅山认为客观存在的书学传统是基础,不应主观臆断和曲解,而要主动地加以研究和掌握: (写字只在)不放肆,一笔一笔,平平稳稳地结构得去,不落于狂怪。加心要平。写字之妙,亦不过一正。写字不到变化处不妙。自篆隶八分来,全在运笔转折活泼处论之。自然之妙,天机汉隶之不可思议处,只是硬拙,初无布置等当之意,凡偏旁、左右、宽窄、疏密,信手行去,一派天机。 写字无奇巧,只有正拙,正极奇生,归于大巧若拙已矣。不信时但于落笔时先萌一意,我要使此为何,如一势及成字后,与意之结构全乖,亦可以知此中天倪造作不得矣。手熟为能,迩言道破。 (《字训》) 不厌其烦地告戒子侄、儿孙辈创作要从用笔、结体上领会古法,从古人的章法布局上领会创作的精神,并运用到自己的创作中去,在古拙、平稳、用意上见精神,不能以己意妄测已经确立的书学体系和基本价值,而是要通过刻苦的学习和研究力争尽可能地去掌握基本规律,在此基础上来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创作能力。 同时,傅山非常重视作者主观意识的重要作用,毕竟任何客观规律都是由特定的人来掌握的,书法也不例外,他说: 字与文者不同,字一笔不似古人者即不成字,文若为古人作印板,尚谓之文耶,此中机变不可道,最难与俗士言。 (《书教两孙十六字言》) 作为书写的文字,是既有的文化积淀,不能自己编造,需要遵循固有的规范。但书法创作则不同,它不仅仅是文字的书写,“为古人作印板”,而且更是一种形象思维,是有造型意识、抒情意识在其中的艺术创造活动,书写者只有将个人的主观精神、自我思想情意融贯其中,才能步入创作的自由王国。 傅山又说: 旧见猛参将标告示日子“初六”,奇奥不可言,尝心拟之,如才有字时,都不成字,中而忽出奇古者,令人不可合,亦不可拆,颠倒疏密,不可思议。才知我辈作字,鄙陋捏捉,安足语字中之天!此天不可有意遇之,或大醉后,无笔无纸复无字,当或遇之。世传右军见大令拟右军书,看之云“昨真大醉”,此特扫大令兴语耳。然亦须能书人醉后为之。若不能书者,醉后岂能役使钟、王到臂指乎?既能书矣,又何必醉?正以未得酒之味时,写字时作一字想,便不能远耳。 (《霜红龛集书论》) 认为只有在创作中将主观情意与客观的书法笔法结合起来,无意于书也才能得“书中之天”。在创作过程中不能有作书之意在其中,作书要自然行去,才能天机活泼,如果为书而书,则“无书可观”了。他对人求他作楷书、隶书的要求,颇有感慨。为了获得作者的真迹竟然要看作者亲自动笔,这一做法显然违背了书法创作的规律,作书者在索书者的关注之下进行创作,又那里可能有融贯作者真精神、真情感的一流的书法作品出现呢?为使作品“冀有可观”,必须要充分酝酿,引动灵感迸发,进入创作的状态,才能无意而现。若有意而求,则往往了无可得。傅山已经隐隐意识到书法创作中深刻的内在机制问题了。 书法创作中灵感的爆发不仅仅要靠偶然的、瞬时的不期然而至,更是长期积极准备的结果。学养的积累外,阅历的扩充,这都是获得书法创作灵感(书意)的不可缺少途径。全祖望于《事略》中言: 先生少长晋中,得其山川雄深之气,思以济世自见,而不屑为空言。 谓傅山得北方山川雄深之气,再加上醇厚深邃的学养积淀,所以才有傅山如此雄强书风的出现。傅山晚年仍有游历名山大川的浓厚兴趣: 凌云横八荒,浩气琅天声。 (《登泰山》) 名山都足底,幽梦曳神轮。 (《自笑》)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