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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品”、“神品”臆说 首都师范大学书法文化研究院05级硕士生 胡利平
[内容提要] 中国古代因选官而有人物评议,人物评议的批评方法和标准也逐渐应用于艺术作品的品评之中。仿照人物品藻的方式评论名家书法,较早的是梁武帝时袁昂《古今书评》。书论史上,初唐李嗣真《书后品》最早标举“逸品”说。张怀灌则标举“神品”说。“逸品”、“神品”分别是道家、儒家所追求的最高人格理想在书法作品品藻上的投射,对后世书论、画论影响深远。 [关键词] 品 逸品 神品
在中国古代 ,人们习惯于把人的地位、能力、价值划分出不同的级别次第,用以明贵贱、立尊卑、别高下、辨雅俗。这是古代封建社会统治阶级讲究等级、维护纲常的反映。对人进行次第级别划分,最常见的是“品”。《国语•郑语》云:“以品处庶类者也。”吴韦昭注:“高下之品也。”“品”的本义是众多,由众多引申为种类、类别,如刘勰《文心雕龙•杂文篇》:“详夫汉来杂文,名号多品。”由类别而引申为等级,如《书记篇》:“虽艺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务也”再由等级引申为品评、品析,如《才略篇》:“无曰纷杂,皎然可品”。(1) 东汉末年,政权名实俱亡,社会的动乱引起了政治上的重要变化。魏文帝实行九品官人法,取得了士族对曹氏政权的拥护。九品中正制是由每州大中正主薄和每郡的中正功曹来主持人物的评选,他们把当地人物评为“上上、上中……下下”九等,供政府选用。于是,对人的品评议论就成为当时社会政治、文化谈论的中心话题。因选官而有评议,“品”也就有了评论、衡量的意思,即常说的“品评”、“品藻”。 在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史上,仿照人物品藻的方式评论名家书法的,较早的是梁武帝时袁昂《古今书评》。袁氏采用比拟设喻的方式评论名家书法,并且将褒贬寓于比拟之中。今人刘纲纪先生认为:“《古今书评》在书法理论上无什么特别的见解,但它十分突出地表现了魏晋人物品藻的风气对于艺术的欣赏批评的影响。”(2) 与袁昂同时的庾肩吾著有《书品》,其篇首引言称其体例是“推能相越,小例而九,引类相附,大等而三,复为略论,总名《书品》”。庾氏按照“九品”的方法,将汉朝至梁朝的一百二十三位书家分为上、中、下三品,此所谓“大等而三”;每一品又分上、中、下三等,即“小例而九”。每一品级,先列书家名单,次以“论”品评,故《书品》又名《书品论》。而同一时期,文学有锺嵘《诗品》,绘画有谢赫《画品》,足见“品第”的批评方法在文学艺术界蔚成风气。今人刘涛先生认为,在古代书法理论史上,庾肩吾《书品》是“品第”一类著述的开山之作(3)。 仿庾氏《书品》之体例,初唐李嗣真作《书后品》,取八十二位书家,以“九品”论之。与庾肩吾不同的是,李嗣真首倡“逸品”,且将之置于“上上品”之上,足见李氏对“逸品”的极度推重。这一观点的提出,不仅在书论史上意义重大,而且对中国艺术理论的发展影响深远。稍后于李嗣真,诗论中皎然《诗式》标举“逸”,画论中朱景真《唐朝名画录》列“逸品”于神、妙、能三品之外。此外,宋代黄休復《益州名画记》更以“逸格”为先,置于神、妙、能三品之上。那么何谓“逸品”?《书后品》开宗名义道: “昔仓颉造书,天雨粟,鬼夜哭,亦有感矣。盖德成而上,谓仁、义、礼、智、信也;艺成而下,谓礼、乐、射、御、书、数也。吾作《诗品》,犹希闻偶合神交、自然冥契者,是才难也。及其作《书评》而登逸品数者四人,故知艺之为为末,信也。虽然,若超吾逸品之才者,亦当 绝终古,无复继作也。故斐然有感而作《书品》,虽不足以对扬王休、弘阐神化,亦名流之美事耳。”(4)(按:《书品》即《书后品》。) 根据李嗣真的定义,“逸品”的基本特征是“偶合神交,自然冥契”。所谓“偶合神交,自然冥契”,是说艺术家在创作时完全凭借情感的自然流露,不刻意技巧的表达,此时技巧法度已如盐融于水般地融化在不得不如此的表现之中,而其结果又合乎艺术创作的规律。可以看出,“逸品”是作者思想情感的自然呈现,是主观思想与表达技巧的高度统一,即不拘成规,随“意”而行的产物。在这里“逸”是一种艺术的标格,显然迥异于儒家所倡导的“对扬王休、弘阐神化”的境界,其着眼点是“艺成而下”、“艺之为末”的艺术美。 让我们再来尝试解读一下李嗣真《书后品》中所标举的“超然逸品”:张芝的章草、锺繇的正书、王羲之的三体及飞白、王献之的草、行书、半草行书。李嗣真称:“右四贤之迹,扬庭效伎,策勋 绩。神合契匠,冥运天矩,皆可称旷代绝作也。”所谓“神合契匠,冥运天矩”即是李氏在开篇所说的“偶合神交,自然冥契”,指作者艺术创作时情感的自然流露与艺术规律的无间融合,蕴涵着“无所用心”的安闲之意,强调天真烂漫之态。可见李氏的“逸品”说强调“自然”的特征。这从李氏称赞锺、张、二王书法“朱粉无设”、“芙蓉出水”、“春虹饮涧”、“落霞浮浦”、“阴阳四时,寒暑调畅”、“清泉龙跃”等字眼可略窥一斑。在这里,李氏把书法美看作和自然物为同一层次的存在物。同一观点在唐孙过庭《书谱序》里也存在。孙氏云:“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 “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就是“逸”。李嗣真一方面用自然界或人事中一些超逸不凡的景象来形容“逸品”之书的奇姿,另一方面也强调了荒寒缥缈的境界,给人以一种超尘绝俗的联想。(5) 实际上,对“逸品”作注脚最恰当的要数宋代的黄休復。黄氏在《益州名画记》中说“画之逸格,最难其俦,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逸品耳。”(6)这里黄休復虽然是在论画中的“逸品”,但以之观照书法亦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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