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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作品中的自然意象美 虞 晓 勇
【提要】 自然意象美是书法意境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立足于古代文献,对自然意象美的定义、表现途径以及形成自然意象美的历史文化原因加以了研讨,希望由此能从一个侧面解析书法美的内涵。
【关键词】 书法美 自然意象
古人在论书法美的根源时常常会提到书法美源于自然美,他们强调书家在创作中应该融入富有意趣的自然美形态,从而在作品中形成独特的自然意象美。例如:传蔡邕《笔论》云: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又崔瑗《草势》云: 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副轨。 又传卫铄《笔阵图》[1]云: 一 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ノ 陆断犀象。 百钧弩发。 万岁枯藤。 崩浪雷奔。 劲弩筋节。 又传王羲之《书论》云: 每作一字,须用数种意:或横画似八分,而发如篆籀;或竖牵如深林之乔木,而屈折如钢钩;或上尖如枯杆,或下细如针芒;或转侧之势似飞鸟空坠,或棱侧之形如流水激来。 又张怀瓘《文字论》云: 仆今所制,不师古法,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精,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虽迹在尘壤,而志出云霄,灵变无常,务于飞动。或若擒虎豹,有强梁拏攫之形;执蛟螭,见蚴蟉盘旋之势。探彼意象,入此规模,忽若电飞,或疑星坠。气势生乎流便,精魄出于锋芒。观之欲其骇目惊心,肃然凛然,殊可畏也。 所谓“法象”,本义是指一切自然现象,“法”和“象”都有形象的意思,如《周易•系辞上》云:“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若加细指,“象”一般指天象,而“法”则指地形,如《周易•系辞下》云:“观象于天,观法于地。”古代书论家往往借用“法象”的概念来表示能够体现大自然各种美感的书法艺术形象。如崔瑗在《草势》中就提到:“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副轨。”他是说,草书的艺术形象应该具有自然物象的美感,其虽然有高低起伏的变化,但却有一定的法度规则。......(更多文字和图片资料,请与《书画世界》编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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